商业银行个人信用系统各家谈
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进程中,作为市场经济的灵魂,信用问题逐渐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因为信用缺失已经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正常、有序发展。在银行业,信用问题尤为突出。有资料显示,商业银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分析、核算,发现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造成的损失在“最大”之列。
所谓信用,《辞海》解释为“诚实、不欺;遵守诺言。”在现代社会中,信用可以理解为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得商品、服务和货币的能力。对此,信用卡这一正在中国蓬勃发展的电子货币,以“无抵押循环贷款”的本质功能试探着在中国社会的个人信用的深浅。
从全球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早期开始,银行信用卡业由于信用卡犯罪而造成的损失金额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中国并不是杜绝了信用卡犯罪的净土。虚假交易总是与人相关的,要么是一些持卡人不诚实 ,要么是诚实的人被不诚实的人欺骗,要么可能交易双方都是不诚实的,这其中包括持卡人、金融机构和商户中的工作人员。对于持卡人,如果能在发给他信用卡之前对其信用等级有一个客观的评估,在他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做及时、动态的跟踪,那么,来自持卡人的信用风险就会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的发卡机构现在能做到吗?
“坦诚而言,目前真正的个人信用系统在国内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来,工行也不例外。”工商银行的有关人士直言不讳:“越来越多的人士关注信用问题,尤其是以信用为本的信用卡业务,个人信用系统的建设迫在眉睫。”据介绍,目前工行信用卡系统有从国外引进的VisionPlus(发行国际卡)和自己开发的综合业务系统CB2000(发行人民币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两套系统,预计到今年底工行发行的信用卡都将移植到VisionPlus系统中;两套系统将整合为一,辅助贷记卡的发行。VisionPlus和 CB2000都有一定的个人信用判断功能,准确地说是对个人客户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更多地是一种客观的资信评估。VisionPlus执行此项功能的模块是CDM(Credit Decision Module),客户资料输入以后,执行一系列的逻辑判断、交叉检查、信用评估、推荐产品、推荐信用额度动作,做出同意或拒绝申请判断。至于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还需要人工调查。CB2000除在联机输入客户资料进行逻辑检查外,所有客户资料均是唯一的,能够保证客户档案的最新状态。同时,通过指定交易,可以将人工收集到的黑名单输入到系统中,防止黑名单客户再成功申办新卡。借助于工商银行的数据大集中工程,工商银行全国的黑名单已经全部集中到南、北两个数据中心,并实现了系统内共享。另外,工商银行自主开发的信用卡透支台账管理系统即将投产。该系统基于B/S机构,利用内部NOTES局域网实现客户端操作。通过及时下载数据中心的交易系统数据到服务器,分权限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信用卡客户交易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在T+1时间内监控客户账户透支状况,及时有效防范事中风险、分配催收任务、考核催收成果、生成透支报表以及完成呆坏账透支的核销申报和审批工作。
可以看出,工商银行已经开始重视信用卡风险的事前防范,即通过对申请人客观、公正的审批,把持卡人按照利润率与风险度的比例做细致的划分,以减少损失,使收益最大化。据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执行副总裁彭建寅介绍,今年申请牡丹信用卡已经取消了担保和抵押,更注重对申请人自身情况的审查,如身份证明、职业状况、房产情况等。取消担保和抵押并不意味着放松了申请的条件,而是将风险控制措施转向对客户划分层次,分为一般客户和重点客户,比如将职业稳定和不稳定的持卡人划分在不同的层次上;另外就是依赖自动评分系统,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流程制等,以此加强信用卡的事前风险控制。“毕竟出现恶意透支风险之后,催收很困难。以前工作的重点是追透,出现风险后进行挽救,这样成本很高。现在是把风险审查的关口前移,在办卡时就最大限度地杜绝信用风险,可以有更大的精力服务优质持卡人。”
据农业银行银行卡部风险监管处副处长王水弟介绍,目前农行报表系统包括不良持卡人和不良商户的信息库,只是这些信息还分散在各分行,准备在年底前集中起来。由于各分行的信息格式不同,各要素不完备,但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交易记录等是具备的,因此在集中过程中要对所需要素和收集方式做研究。但是个人消费贷款资料还没有进入到系统。与工行一样,农行也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发卡系统VisionPlus,目前正在做客户化工作。因为从国外直接引进的系统无论在国内外观念的差异还是中英文对译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修改,系统本身的效用就不能得到很好地发挥。王水弟说:“信用要素参数都是各发卡机构根据经验设定的。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为更准确地设定权重,可能会购买信用评分模型,会通过一定的计算模式给予参考,并根据一段时间的变化重新调整。”
农业银行银行卡部总经理朱卫国则表示,商业银行建设个人信用系统十分必要,尤其是对卡业务来说。银行卡业务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人信用系统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造成的。做准贷记卡和借记卡都需要对个人资料和信用度进行了解、评估和应用。但是由于科技水平达不到,管理体制粗放,导致个人信用的评估主要依据传统的、经验的操作方式。就农行来讲,浙江、福州、上海等个人消费信贷和准贷记卡业务做得好的分行,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较高,系统比较完善,但总体水平距离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农行面临着发行贷记卡的任务,要使贷记卡业务大力发展,建立科学、完善的信用系统更为重要。农行不能等、靠,在贷记卡未发之前,要把现有的有关个人信用的资料利用起来。将准贷记卡客户的个人资料很好地采集、整理、分析、应用,同样,借记卡等黄金客户的资料也要采集,不仅是发展现有卡业务的需要,也是将现有优质客户转换成贷记卡客户的需要。对于发放贷记卡的新增客户,不仅要在申领时进行评审,还要有对其行为的跟踪分析,动态分析其信用度。
建设银行是国内较早将个人信用进行“量化”管理的商业银行之一。2000年10月,基于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业务,建行率先向全国推出了“个人信用评分标准”。“标准”从个人的自然情况、职业情况、家庭情况、与建行关系四大方面计19个项目、细分72档分值进行逐项逐档打分。然而时过境迁,“过去搞的评分标准已经过时了。”建设银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苏克表示,“建设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有赖于整个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在它建成之后,才能搞评分系统。目前建设银行已经将个人信用系统的建设提上日程。客户的基本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都要在信息库中,完整收集后才能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显然,建行的这个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包容的信息及其对各项业务的服务功能和整合能力都将是极其可观的。另外据该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产品分析处处长沈跃骅介绍,在银行卡的风险控制上,除了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银行还在1995年建立了黑名单系统,凡是挂失卡、不良客户等都有记录。另外建行计划建立不良客户信息系统,将银行卡的所有不良信息加以集中和分析。
综合所有了解到的情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对于个人信用系统并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概念,无论是不良持卡人系统还是个人信用评估系统都是个人信用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即使是个人信用评估系统也不能说是完善的。一般的个人信用评估系统的内容包含信贷台账子系统、个人信用等级评估子系统、账务处理子系统、信贷监控子系统等,功能包括申请审批、账户管理、还款处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辅助管理、个人信用管理等。
面对这样的现状,人们不禁要问:目前国内的贷记卡业务正处于扩张阶段,如何处理业务扩张与风险管理的关系?面对风险管理的压力,银行如何做信用分析和评估?对于第一个问题,大多数人回答是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应同步进行。以花旗银行为例,在进入台湾市场时,花旗没有相关的客户信用资料可以利用,没有办法建立数据模型和进行信用分析,但是他们没有因此使业务裹足不前,而是大胆地打出办卡“无需担保”的口号,吸引了大量的客户。有了客户基础,再从中筛选风险最低的优质客户。如今花旗银行在台湾的信用卡业务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可以说,风险管理实际上是求得风险与收益的一种平衡。如果贸然扩张业务而不注意控制风险,那么最终有可能失去已经赢得的客户和市场;反之,如果不先抢占市场,在被先行者占据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加强风险控制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受到手段、机制、文化等的限制,有些是需要时间的。就拿信用评分来说,信用评分的基础是数据,而国内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大都是分散的,全国性的个人信用数据的采集更无从谈起。因此有人建议,先小规模的做试点,成功后推广。这其实引申出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问题。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资深副总裁暨大中华区总经理冯炜权10年潜心于“卡片”事业,任万事达卡大中华区总经理也已经4年,熟稔国内银行业的现状及港台地区的信用卡业务。“一张小小的卡片其实能存储很多信息,说明很多问题。”他说,“如果银行能把信用卡所涵盖的信息很好地加以整理、分析和挖掘,会得到很多有价值的数据,甚至是一个人成长过程的所有资讯,比如他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子、什么时候买的房子,都可以从他的交易行为中体现出来。”遗憾的是,国内商业银行还不能充分地挖掘和利用这些数据。据冯炜权介绍,香港没有信用局,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银行都使用同样的方式获得客户。在香港,中产阶级中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群是最好的客户。银行会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给他一定的信用额度,在一段时间信用记录良好的情况下还会将信用额度提高10%~20%。对于一些职业稳定、收入较高的客户,诸多银行都会将他们作为发展的对象,这样A银行会发给他一张信用卡,B银行也会发给他一张信用卡,C银行同样也会发给他一张信用卡,随着他初期信用行为良好,各银行还会增加他的信用额度,这样额度不断累加,一旦达到一定的程度,在他无法再承受的时候,银行的损失就会出现。对此,《信贷市场的信息共享》一文的作者帕格诺和吉伯利有过明确的总结:信息共享将使贷款者了解到借款者的所有负债情况,减少对借款者进行的超贷,降低隐含的无效贷款。否则,借款者会极力多头借贷,带来过度借贷风险。“如果所有贷款者能将掌握的借款者的信息汇集起来,那么情况就变得再清楚不过了,每个贷款者都可以清楚地知道贷款对象的信贷风险。”显然在日趋激烈的信用卡业务竞争中,国内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呼吁了多年的信息共享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呢?有人认为,主要是竞争和利益协调问题。各行拥有的信息不均衡,有的多有的少,如果都倾其所有,多的当然要吃亏,而少量信息交换又没有多大的意义。另外,交换信息的方式、利用的渠道,还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因此,多年来商业银行之间的宝贵的客户信息还是“各自为政”。是不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国内银行卡业务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不良持卡人的比例也不多,他们造成的损失远远没有对银行卡收益“伤筋动骨” 呢?答案不得而知。
事实上,大多数的发卡机构都希望实现银行卡客户信息共享,而且逐步认识到了建立个人信用系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据了解人民银行和银联都在做相关的工作。银联正在建立银行卡不良客户信息系统,促进各会员银行信息共享。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建设筹备了多年,目前已经组织各商业银行完成了前期需求工作,数据将包括银行消费信贷、公安司法、社保等方面的信息,也就是既有正面信息,也有负面信息。该系统的信息内容、操作方式、运作模式等一直倍受关注,但是一切还要等到国务院审批之后才能见分晓。目前,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区都在进行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探索,国内也出现了一些资信公司从事资信调查、评级活动。但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仅靠这些征信公司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能覆盖全社会的信用记录和严格的信用监督法律规范。建设银行沈跃骅说:“征信系统谁来做不重要,但是国家必须有一套法规来进行监管。如果遍地开花谁都做会造成更大的浪费和混乱。公司化运作会有信息采集方面的问题:怎样使自然人将自己的信用信息交给一家公司?必须与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联合,从这些渠道获得信息。他们应该既是信息的提供者,又是信息的使用者。”有意见认为,应由政府建立一个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的权威机构——个人信用管理局,将人民银行对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管理职能分离出来。另外,还应建立个人信用征信民间机构——个人信用征信行业协会,沟通个人信用征信从业人员与政府、专家与征信市场之间的信息。最重要的是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尽快建立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首先建立银行间个人信用信息网,初步形成银行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然后建立包含工商、税务、保险、公安等部门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查询数据库,逐步形成与银行共享的个人资信查询网络。
1999年成立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在个人联合征信上的实践为众人所瞩目。目前上海资信有限公司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码等;来自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信用卡透支记录、个人在银行发生的不良信用特别记录;来自法院的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个人民事和刑事诉讼记录;来自公安机关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和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处罚记录。个人存款情况未进入这一系统。其联合征信的模式是:采集上海68万银行消费信贷用户和118万张可透支信用卡用户的个人贷款和透支信息,以判明其信用状况,为银行提供向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发展中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将把规模扩大到500万~600万个公用事业部门和社保局1300万个用户,信用记录将扩至更多的领域,比如水、电、电话等的缴费记录。在所有信息中,负面信息的保存时限一般根据该信息的严重程度和信息提供方的信息保留时限共同决定,根据国际惯例最长为7年。另外,目前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从各家商业银行获得相关信息采取有偿方式,每一人次的信息样本付给提供方0.2元的费用,从资信公司获取每一人次的信用报告则需支付10元的费用。作为全国首家个人联合试点项目,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在数据库基础建设、征信范围、操作流程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已经显露出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借助这一系统,上海众多商业银行逐步扫除了信贷“盲区”,有效遏制了多头冒领信用卡等各种金融欺诈行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长陈进正在组织部分社会和学术界力量进行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他认为,应该将上海等地的经验积极推广。“建立个人信用体系,银行和社保系统应该作为主体。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和贷记卡业务的大力发展是可利用的基础,另外可以在公民身份证编码系统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社会福利账户、所得税记录等建立‘个人信用账户’,综合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另外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失信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对信用报告的需求小也是信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原因。”“信息共享没有必要,” 这是现在听起来比较“另类”的声音,但是不能忽略:“一个客户欠一个银行的款,不一定会欠另一家银行的款,除非是诈骗。而用同一种手段诈骗几家银行的概率也很小,在逻辑上站不住脚。”而且,纯粹意义上的信息共享是难实现的。如果是商业行为,以利益交换也许可行。个人征信系统不是为了防范坏人,而是为了便利好人。如果为了杜绝坏人成本太高。
孰是孰非暂且不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客户积累,如果实现银行内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客户信息共享,比如在零售业务部门、信用卡部门、信贷部门等建立共享机制,也许中国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又会是另一个局面。对此,冯炜权做了如下分析:国内商业银行各部门客户信息数据库并没有共享机制,因为部门之间的联系不是业务面的。但是资源是银行的,就看怎样分配和利用。资料共享是我们面对的一个挑战,最难的是怎样把权力、责任分清楚。但同时我们还面对更严重的挑战,那就是怎样分摊成本、怎样分摊利润。任何一个单位的任何一个部门的利润都是分开核算的,如果将属于成本中的收集的信息提供给你,那你怎样回馈给我?这在国外已经有完善的机制可以调节。中国比较难,商业银行是由总行通过预算的方式决定每年每个部门可以支出多少钱。成本分摊的机制不够细。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商业银行总行与分行之间、分行与分行之间的成本分摊机制是非常复杂的。商业银行在很多方面已经进行了快速的改进和加强,整个系统、组织、架构在重新调整,至于信息资源共享还有待时日。这关系到部门之间在技术上是否有直接的链接(link),数据库是否相同,信息格式是否相同。所以说国内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经营还是本位的,没有把银行作为一个主体,也没有以一个业务为基点将其他相关业务捆绑在一起。国外以信用卡业务为中心,将所有贷款业务包装到一起是很普遍的。核心是将银行业务作为一个服务整体,如果你是信用卡客户,那么房贷可以享受0.5%的减免利息,存款可以增加0.2%的利息。从而做到一旦成为我的客户,那么争取将我所有的产品都卖给你,你所需要的所有服务都由我提供。这样就要求银行必须清楚地进行成本划分、利益分享和产品交叉。这在中国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利润分享和成本分摊的机制还没有到位。预测在外资银行进入后,随着竞争的展开,未来2~3年内商业银行有可能将业务和服务整合到一起。对于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建设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英雄所见略同”的是:中国的信用卡市场孕育着巨大的商机,国外的发卡机构也对此虎视眈眈。冯炜权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看好,“现在几乎天天都上头条”,在未来3~5年中国至少有8000万潜在持卡人,年内出境人士将达1600万左右,年收入在1万美元以上的家庭预计将达6000万。这些都是符合信用卡发放对象的最好的族群。总之,国内的发卡机构将大有可为,除了练就“信用卡”自身的软硬功夫,诸如“信用”等的环境建设显然也是不可忽略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