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8月31日期间,任意一个自然月内,购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邮购分期商品,累计消费总金额达到等值人民币2008元(含)以上,即可获赠20008分的积分奖励。
活动条款及细则:
1、本活动中,我们将按照您成功购买邮购分期商品累计消费的总金额进行统计。副卡交易直接计入主卡交易,合并统计,获奖者为主卡持卡人。
2、本活动的奖励积分将根据您满足获奖条件的交易情况在银行交易记账日的次日计入您的积分账户。交易时间的统计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记账日期为准。
3、神州数码分销卡、光大-联通通用积分联名信用卡、都购信用卡的邮购分期交易不适于本活动积分奖励办法。其它积分奖励规则请参照《“换享无极限”积分奖励计划细则及条款》。具体条款请查询中国光大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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