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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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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银行卡要谨防“四宗罪”
银行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但从总体上看,银行卡还存在着法规滞后、市场不规范等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银行卡风险及犯罪问题。记者昨日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获悉,今年以来,江苏警方破获了多起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案件。人行南京分行支付处处长唐清介绍,破获的案件主要有恶意透支、非法TX、短信或电话诈骗、克隆伪卡四种类型,市民对此也要分别加以防范。
保护好个人资料,防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不法分子以虚假资料或盗用其他客户资料向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卡,使用这些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案件:犯罪嫌疑人葛某曾在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担任客户经理,对商业银行推销信用卡的程序非常熟悉,并且掌握了近三千名该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身份信息。葛某在丢掉工作失去经济来源后,伙同女友张某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利用伪造的证件,留下他们自己的电话,先后办理10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一百多张,当银行电话核对个人信息时,他俩会拿出随身携带的客户信息簿应答,如果以女性客户办理信用卡,就由张某应答,否则就由葛某回答。为了拖延被发现的时间,他们每月会按照每张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在ATM上操作还款,再继续套取卡内的信用额度。当旧卡额度用完后,继续冒用他人名义申领新卡。就这样,短短两年的时间,这对疯狂情侣共骗取现金近百万元。
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资料、账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4项个人信息,是银行卡服务中身份验证的重要信息,只要涉及这4项重要信息,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
勿参与非法TX,防信用受损
非法TX———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资料向收单机构申请成为手续费率较低的特约商户,然后虚拟交易,将信用卡中的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其他方式,部分或全部直接转换成现金。同时,辅以虚假资料申请贷记卡,或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宣称可以使用信用卡进行无抵押信用贷款,收取手续费用,骗取银行资金。
案件:今年一季度,南京警方破获一起批量身份被盗用兼养卡办卡的案件,涉及多家银行,近30张信用卡。犯罪嫌疑人自2007年就开始经营办卡养卡业务,对银行的相关流程非常熟悉,2008年初该名犯罪嫌疑人开始利用所得的身份信息盗用他人身份开展非法活动。2007年至今年案发两年多的时间内,犯罪嫌疑人分别冒用了四家不同行业的单位进行欺诈申请,非法帮助他人办卡,从中收取手续费;或者办卡后替他人养卡、TX,赚取TX手续费;甚至盗用他人身份,直接进行信用卡诈骗。
提醒:信用卡持卡人要注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为了眼前利益而恶意透支或利用信用卡非法TX,不但会对自己的资信情况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被“黑中介”出售个人资料,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形成的不良记录不仅会严重影响其未来的经济生活,更会扰乱整个社会的经济金融秩序,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可疑来信别回应,防短信、电话诈骗
短信、电话诈骗———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和录音电话发送虚假的消费提示、中奖提示,骗取持卡人身份信息、银行卡账户资料及密码,再以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盗取资金,或者远程诱导持卡人通过ATM进行转账,达到诈骗的目的。
提醒:不法分子会利用欺诈手段诱骗持卡人透露4项重要个人信息,持卡人对可疑的语音电话或短信不要回应,有疑问时直接致电相关公用事业单位或发卡银行客服热线询问。
输密码勿忘遮挡,防被克隆伪卡
克隆伪卡———不法分子主要是通过加装无线发射的盗码器、摄像设备等装置,窃取持卡人的密码信息以及银行卡磁条信息,然后制造伪卡进行盗刷。
提醒:在ATM取现或在POS刷卡消费时,要保持银行卡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一旦发现银行卡失窃,应迅速向发卡行挂失,彻底冻结账号;发现银行卡被提现或恶意消费时应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养成安全用卡习惯,例如,不随意放置银行卡和身份证件,不随意丢弃刷卡单据和对账单,刷卡输密码时要进行遮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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